从“各唱各的山歌”到“幸福一家人”
共跳同心曲,携手守边疆。贡山县民族宗教局供图

  秋天的丙中洛,清晨的云雾从怒江峡谷深处漫上来,时而缓缓缭绕,时而簇拥成团。诚如丙中洛坝子上怒、藏、傈僳等各族群众,时而脚挨脚轻舞,时而手拉手歌唱。云雾与歌声缠绕在一起,分不清哪一朵是山岚,哪一缕是乡音。

  这,不就是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7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的一个生动切片吗?

畅游丙中洛,感悟团结情。贡山县民族宗教局供图

  贡山境内居住着独龙、怒、傈僳、藏、汉等20多个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光辉沐浴下,贡山县在加强民族团结、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成立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稳妥推进民族政策落地,逐步建立起各民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基层政权。70年筚路蓝缕,全县上下呈现出一派民族团结、经济发展、边防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从“摆棍说事”到“相互谦让”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社会历史、经济发展和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贡山各民族之间难免有隔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普遍大量培养,放手提拔使用”的方针,有意识、有目的地在本地民族群众中培养进步力量,使他们成为生产中的模范及密切联系群众的带头人,在人民中建立威信。

  记者在独龙江乡采访时,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1953年的一天,独龙江乡孔目村村民欧代顶在村子附近下扣子捕野兽。不巧,村里一个小伙子不慎踩了“扣子”,受重伤感染而亡。这件事造成双方纠纷,闹得很厉害,几乎要发生械斗。当时已被吸收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独龙族中享有较高威望的马巴恰开闻讯赶来。他先制止了双方争吵不休的势头,再说服双方按独龙族传统的“摆棍说事”方式解决纠纷:当事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每摆出一条理由,便在自己面前摆上一根短小的木棍,直到把事实和理由摆尽为止,最后由裁判人根据双方所摆竖插木棍的多少定输赢。结果,欧代顶一方因为木棍少而认输,向受害人家庭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互敬团结酒,从此不再记仇。

  一根根小木棍,摆平的是恩怨,摆出来的是规矩与公道。

  独龙族的马巴恰开等人,正是解放初期贡山培养和造就的一批优秀民族青年干部的代表。据记载,仅1953年间,贡山全县就开办了短期培训班三班,培训各民族子弟120人;分三批送30多人到怒江民族干训班学习;还组织两批人前往昆明、重庆、北京参观学习。全县共计对200多名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并吸收其中30人为国家干部。到1956年自治县成立,全县当地民族干部已达101人,比1953年增加了三倍多。这批当地民族干部经过实践锻炼,富有能力,他们坚信党、工作积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各族人民的拥戴。

  随着当地民族干部的逐步成长,疏通民族关系工作顺利进行,各民族间的团结日益增进,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主义觉悟有了很大提高。

  1956年1月24日至27日,贡山县召开全县各族各阶层代表会议,选出各族代表组成自治县成立筹备委员会。会上,各民族代表团结友爱、互相谦让。傈僳族代表说:“自己是怒江州的主体民族,在成立傈僳族自治州时已享受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成立贡山自治县,应以独龙族怒族为主。”怒族代表认为,自己的民族分散在怒江各地,州里已有自己的代表,党对怒族给予了很大照顾,应当谦让。经过充分协商,各民族代表一致认为,独龙族、怒族是贡山最早的居民,也是本地主体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应以他们为主,并一致同意自治县的名称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烟火邻里间,共话团结情。张四伟摄

  一场命名的协商,让出了姿态,让出了情谊,也让出了各族人民心手相牵的半个多世纪。

  从“做好事、交朋友”到“亲儿女、亲哥妹”

  “解放初期,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各族群众,特别是民族上层对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还不甚了解,因而对刚进村的民族工作队持有疑惧心理,有的回避冷漠,有的戒备抵触。”1953年初,被丽江地委派到贡山工作的葛诚忠老前辈,在《贡山民族工作队工作的回忆》一文中这样写道。

  隔阂,要用心去焐化。

  解放初期,为疏通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贡山县派出由人民解放军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民族工作队,深入各村寨,广泛宣传讲解党的民族政策,号召各民族要团结、要进步,努力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

  民族工作队针对群众的思想顾虑,在当时中央“慎重稳进”“团结、生产、进步”以及“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方针指导下,坚持先团结上层、后联系发动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做好事、交朋友”活动,使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了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工作队进村后积极学习民族语言,与群众同甘共苦,帮群众理发、挑水、推磨,还把党和政府筹集的大批食盐、粮食、籽种、衣服、茶叶、农具等救济物资发给各族群众。各族群众无限感激,逢人便说:“工作队发的衣服穿在身上,暖在心里,党和毛主席的恩情永不忘。”

  工作队还发动群众制定了以兴修农田水利、积肥施肥为中心的发展山区生产计划。1954年冬,永拉嘎村修成了一条命名为“团结沟”的水渠(傈僳语:瓦来忽阿姐巨),这是贡山县使用炸药炸开岩石筑成的第一条水沟。“团结沟”建成后,当年该乡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了五倍。1965年,驻贡山部队在独龙江人马驿道雪山丫口盖起三间木板房,设立简易住宿站,热情接待过往群众,还曾多次救援途中发生意外的群众。当地群众把这个接待站亲切地称为“暖心房”“救命房”“便民房”。

  一件件好事、一桩桩实事,像雪水一样,慢慢浸润着峡谷群众的心田。

  通过“做好事、交朋友”活动,各族群众深受感动,改变了原来对工作队的疑惧和戒备,对工作队无话不讲,亲如一家。1964年,驻独龙江部队一位战士生病,群众知道后纷纷赶来看望,把家里最好的东西带来。当时独龙江乡拉王夺村有16户人家,派代表送来16块盐肉,表达16家独龙人民的心愿。有的独龙族老大娘寸步不离地守护在战士身边,烧水喂饭,直到他完全病愈。这种新型的民族情感和阶级友谊,结成了军民鱼水深情,也标志着贡山的民族关系得到根本改善,党和政府的威信在人民心中高高立起。

  从“示范创建”推样本到“团结之花”处处开

运动聚民心,舞动新生活。受访者供图

  如今,走进丙中洛镇甲生村重丁小组,藏族、怒族、傈僳族等多民族文化特色在这里交融。每逢佳节,村民们无论身属哪个民族,都会喜气洋洋地穿戴好民族服饰,聚在一起欢度节日。白族、藏族青年能唱诵傈僳族的《酒歌》,其他民族的人也能捧起藏族乡亲递来的热腾腾的酥油茶,一饮而下。这些象征着民族团结和民生幸福的画面,是真真实实、可触可感的日常。

同跳一支舞,共筑民族情。张四伟摄

  示范创建,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金字招牌。据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陈笑介绍,贡山县始终坚持全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累计建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0余个,成功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独龙江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

  贡山县丙中洛镇甲生村生活着怒、藏、傈僳、独龙、汉等9个民族,多民族长期共居共融,民族团结基础扎实。甲生村是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的重点创建村,其下辖的东风、甲生、重丁几个自然村,都是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自然村。

  李春花一家,是重丁小组诸多多民族家庭中的一员。李春花的母亲是藏族人,父亲是傈僳族人,丈夫郭富龙则是纳西族人。三十多年前,郭富龙从丽江来到重丁小组,认识了李春花,两人结婚生子,扎根于此。

  “我们结婚三十年了,我老公在这里会讲藏话、傈僳话,风俗习惯都和当地人一样。”李春花笑着说,“我们一家子好几个民族住在一起,但是家庭很和睦,生活上没有什么冲突,很和谐。”

“约多”文创店,深受客青睐。李福香摄

  在重丁村,说起民族团结的故事,不得不提莉莉和朗朗这对“新村民”。2022年,莉莉和朗朗沿219国道旅行,因行程变故留在了丙中洛,最终扎根重丁小组。他们在这里开起“约多”文创店,店内有独龙毯、怒毯、石板瓦冰箱贴、民族装饰画等产品,把非遗技艺与现代设计相结合;他们还联动本地村民和手艺人,提供原料、参与制作,带动乡亲在家门口就业增收。

  “这里有这么多民族聚居,他们又很淳朴,住久了我会觉得自己也是本地人,这里对我们来说真的是第二个家乡。”莉莉说。

  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一大成果。居住在贡山的独龙、怒、傈僳、藏、汉、纳西等民族,千百年来共同生活、休戚与共,结成了不可分割的情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区域自治重新得到全面贯彻,贡山县深入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教育,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彻底改变了边疆民族地区贫穷落后的面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生了全方位的深刻变革。

青山环边城,碧水映新景。和庆强摄

  从“摆棍说事”到“相互谦让”,从“做好事、交朋友”到“亲儿女、亲哥妹”,从“各唱各的山歌”到“幸福一家人”——70年风雨兼程,贡山各族人民像峡谷里的云雾一样聚拢在一起,像怒江的水一样奔涌在一处。山还是那座山,江还是那条江,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早已亲如一家。

  (来源:怒江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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