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四个融合”构建城市民族工作新格局

  昆明是典型的多民族聚居边疆省会城市,截至2022年少数民族人口约17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72.22万人,约占全市流动人口的24.03%。近年来,昆明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四个融合”,实现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融合”,引领创先争优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确保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推行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党建+”模式,将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融入社区“三有一化”党建责任网格,确保城市民族工作与各级党委工作一体推进、统筹谋划。

  坚持“文化融合”,讲好团结故事

  开展“五重视”活动,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重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视丰富群众性活动、重视中华文化的传承保护、重视引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建设,开展社区民族团结楼院、民族团结家庭评选活动,开办普通高中“阿诗玛”班、“民族班”,不断深化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打造少数民族融合品牌,举办“丝路云裳·民族时装周”“昆明民族大舞台”“百家宴”“西山睡美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

  坚持“治理融合”,激活社区动能

  依托社区民主“服务登记、困难帮扶、创就业服务、纠纷调处、法律援助”五平台,建设社区“一家亲”工作站。加强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推行社区“楼栋长”和“十户长”,10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共同解决城市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实践创新,形成了金星社区“民族团结百家宴”、盛高大城社区“邻里守望站”等30多个城市民族工作服务品牌、样本。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个、省级22个、市级54个,各类示范单位达2189个。

  坚持“机制融合”,提升工作合力

  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民宗、公安、教育、住建、城管、街道等部门参加,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格局。建设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信息、社区民族工作、民族联谊、服务管理”平台和“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矛盾排查、应急处置、协作联动”机制,构建起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全面发展的“四梁八柱”。

  (云南省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