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关于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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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和占比正在快速攀升。2020年,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91亿人,占总人口的13.5%,8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54%,比2010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高龄化趋势明显。规模庞大的老龄人口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意味着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调研了解到,当前我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面临一些亟待重视的问题:

  一是社区设施适老化程度较低。半数老年人现居住房屋建成年数超过20年,尤其在80岁以上高龄群体中,这一比例达60%。大部分老年人居住在楼房中,但大多数尚未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备。60%以上的房屋有洗澡和如厕设施,但高龄老年人房屋卫生洁净水平相对较低。

  二是城市适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合理。居住在大城市中心地区的老年人拥有过于饱和的医疗资源,而其他地区的老年人则常处于医疗资源分布匮乏、医护服务难以获取的尴尬境地。高水平、高素质的基层养老从业人员也存在大量缺口。

  三是老年友好型社区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目前对于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建设和服务,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化的指导,也没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运营体系,许多地方社区将养老环境建设和服务简单理解为将老年人“凑到一起”,忽视了老年人对医疗、护理、居住、出行等方面复杂而细致的需求,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持续性的、高水准的社区养老服务。

  为此,建议:

  1.规范社区建设标准,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老龄化水平,因地制宜,制定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标准。加快老年人居住便利设施改造,做好老年人居住房屋的个性化适老工程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可将现有房屋等资源改扩建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提高居家医疗覆盖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2.培训行业人才,为从业人员提供发展路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将老年医学等学科纳入相关培养项目;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健康和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医养结合领域培训,进一步拓宽院校培养与机构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路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等可以适当向提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根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以及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志愿服务。

  3.创新商业模式,优化运营体系。应做好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优化上门巡诊、设施运转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作;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药耗材,应当严格执行当地医药价格政策;服务费可以综合衡量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微利可持续,避免给老年人带来额外经济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养老设施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足额支付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鼓励商业保险将老年人居家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